
根据《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(修订)》(信笺〔2025〕5号)、《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(修订)》(余财企〔2022〕23号)、《余杭区“海创未来”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》(余人才办〔2024〕1号)等文件精神,2026年第一批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(镇街项目)补助资金启动申报!欢迎感兴趣的企业了解更多。
01 申报条件
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:
1.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的领军人才、青年人才项目,并与属地镇街签订《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》。
2.2024年以来通过余杭区“海创未来”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审的领军人才、优秀人才项目,并与属地镇街签订《余杭区‘海创未来’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》。
02 补助范围
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(首次申报补助资金的为自项目执行期开始)至2025年12月31日发生的工作场所租金和研发投入。
展开剩余76%03 申报材料
(一)综合材料
1.企业发展任务书;
2.营业执照;
3.章程;
4.2025年7-12月财务报表;
5.项目申报承诺书;
6.企业已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(包括已获得的工作场所租金补助、研发补助等)。
(二)项目申请人出资资料
1.研发项目项目申请人出资明细表;
2.截止日实收资本明细表;
3.实收资本入账的记账凭证与附件(包括银行入账单等),资金必须股东本人账户打入,进账单须注明投资款;
4.如有验资,请提供验资报告,无则不提供。
(三)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申请材料
1.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;
2.房屋租赁合同;
3.房租费的入账凭证、发票、付款凭证、银行付款单。
(四)研发补助申请材料
1.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(首次申报补助资金的为自项目执行期开始)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、管理费用-研发费用明细账;
2.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;
3.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;
4.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;
5.相关记账凭证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(发票、汇款单、领料单、收料单、报销单等);
6.大额采购合同;
7.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单、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;
8.研发人员工资单;
9.研发人员汇总表、劳动合同、研发人员学历证书。
04 申报流程及时间
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。
(一)网上申报
申报单位通过线上网站进行申报。附件表格须填写完整,无漏项,并与账面相符。
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纸质申报
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其中承诺书须提供原件一式两份,一份装订进册,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。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,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。
请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在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有关单位,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网上申报。
05 项目申报咨询
马上扫码添加服务官微信或联系 Tel:15757855165(陈老师),免费获取1对1专业申报咨询及相关附件领取。
06 关于我们
浙大科技园启真脑机智能产业化基地是在浙大控股集团领导下,由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共建,围绕脑机智能产业主体,辐射脑机+生命健康、脑机+智能制造、脑机+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脑机+新材料等领域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基地,由杭州启真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全面运营。
基地依托浙江大学在脑机智能方面的学科优势,以脑机智能作为核心科技支撑,贯彻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“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、有靶向科技企业孵化、有体系未来产业培育”的服务体系,致力于打造脑机智能领域具备成果显示度、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化高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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